关于同意设置珠山和美医院的批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16:11
景卫医字【2018】44号
珠山区卫生计生委:
你委《珠山和美医院设置备案报告》(景珠卫计字〔2018〕28号)及相关材料等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黄恒(身份证号码360424197612256047)举办医疗机构的立项申请。
二、同意项目投资总额600万元人民币。
三、该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一级综合性医院;
名称:珠山和美医院;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址: 市珠山区曙光路5号;
床位数(牙椅):30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四、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五、成立后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你委在该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时,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验收,并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将执业许可相关情况报我委,我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审核合格的,依法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及时录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
七、珠山和美医院应当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办理完该医疗机构的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则本批复自动失效。
八、你委应当根据设置方与其医疗用房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好该医疗机构的执业期限核定工作,确保所用建筑作为医疗用房使用。
九、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此复。
景德镇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