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平同康中医医院设置备案的批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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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平同康中医医院设置备案的批复 |
你委《关于设置乐平同康中医医院的备案报告》(乐卫文[2018]17号)收悉。经审核上报材料,并研究决定,同意乐平同康中医医院设置备案。请你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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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卫中医机构备案 [2018] 2号
乐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8年4月18日报我委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收悉并已备案。
核定项目如下:
名 称:乐平同康中医医院
级别类别:一级中医医院
地 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天湖路9-13号
法定代表人:李和能(身份证号码:360222196611133119)
投 资 额:300万元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骨伤科),检验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床位(牙椅):50(0)张
其 他: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复。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