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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15:37 字号:[ 大 中 小 ]
景卫医字【2017】125号
市第六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注销六院青塘门诊部的报告》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景德镇市第六人民医院青塘门诊部。请你院及时到我委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