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17:33
赣卫人字〔2017〕16号
各社区市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78号要求,将开展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和范围
考评内容、范围与2016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有关要求相同。
二、考评报名
按照公平、公正、规范、自愿、免费的原则,医用设备使用人员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材料包括《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报考医师类者还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事部门负责收集辖区内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三)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于2017年8月4—11日送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四、其他事项
考评时间、报名管理、准考证打印等事项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兰群、邬琦 电话:0791—86298291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