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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作者:医政医管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9日10:37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01号)和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 号),现就我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考生仅完成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审核的该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国家公告之日起至201722224时。

2.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栏,网址:www.nmec.org.cn)报名。

3.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数码照。

4.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网上报名,不得跨考区、考点报名。

       (二)现场审核

 我市考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224日—33,其中各单位报名点审核截止时间安排如下:

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224—228日;

珠山区:224—31日;

昌江区:224—31日;

浮梁县:224—33日;

乐平市:224—33日。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2017224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6.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原件(规培生报考的试用机构应是其所在规培基地医院),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7.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 ,格式jpg(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粘贴在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

8. 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10. 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11.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

12.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3.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应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考试相关规定。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7617日—623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826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7826日、27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826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82627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16:2018:2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考试:2017826日,下午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考试:2017826日,下午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专业加试考试:2017826日,下午17:0017:30

四、考试收费

我市2017年继续实行网上分段缴费,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请通过考点现场审核的考生按时登录国家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也无法打印准考证等材料。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分段收费。

实践技能:临床、公卫类别每考生210元,口腔类别每考生260元,中医类别每考生212元;

综合笔试:执业医师每考生24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考生130元。

      (二)缴费时间

       考生通过考点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201731315)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2017625-7月10),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网上缴费说明、支付流程及常

见问题答疑(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或省卫生计生2015年发布的网上缴费通告查阅),做好网上缴费前准备,确认所持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其他事项

1.2017年我省不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

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广大考生尽早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校对确认,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4.在现场审核时,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区考点有权要求考生补充国家、省教委审批文件和公证证明等材料。

5.外国籍、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机构应是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6.准考证一般在考前2周由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

7.考生是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可不提供毕业证原件现场审核。

8.符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要求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相应加试项目。

9.未尽事宜请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如下:

景德镇市考点:0798-8509876

乐平市报考点:0798-6561329

浮梁县报考点:0798-2623802

珠山区报考点:0798-8512260

昌江区报考点:0798-8335305

 

特此公告。

 

                     20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