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2015年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16:39
2015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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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卫生计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卫生计生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市卫生计生部门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卫生计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健,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近相关法律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基本药物采购、派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八)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十)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我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八)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9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16个),包括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市卫生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牙病防治所、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学会办公室、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卫生计生委下属单位具体承担医学教育、科研、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和医疗保健、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43929.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274.23万元,较上年增长46%;本年收入合计140552.92万元,较上年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的增长。卫生计生系统的事业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医院强化管理,公立医院门诊、住院就诊工作量与上年同期比上升较快,医院医疗收入增加主要来自工作量的增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737.54万元,占12%;事业收入121,603.12万元,占86%;其他收入1,212.26万元,占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总计143,929.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3,833.40万元,较上年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事业支出的增长,卫生计生部门事业支出的增长以医疗机构的人员支出、药品费、专用卫生材料占主要比重。公立医院人员支出随工作量增长而增长,人才引进速度加快,医疗服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年末结转和结余4,159.48万元,较上年增长115%,主要原因是:2015年原市卫生局与原市计生委机构合并,原计生委上年结转数所占比重较大。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0,064.24万元,占97%;项目支出3,769.16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36.39万元,决算数为1685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主要原因是:第一人民医院中央投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2868万元,医疗紧急救缓中心中央投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065万元,全年财政追加人员调增资2401万元,中央、省级拔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966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057.67万元,决算数为1468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69万元,决算数为16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8.28万元,决算数为176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75万元,决算数为23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8221.98万元,较上年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并补发2014年第四季度增资额;商品和服务支出1926万元,较上年增长3 %,增长幅度平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9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调整离退休人员工资并补发2014年第四季度增资额。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28.9万元,较上年增长5 %,增长幅度平稳。其中: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13.6万元,差旅费33.3万元,维护费6.78万元,会议费5.5万元,培训费17.9万元,租赁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45万元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56万元,决算数为516.21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16.1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84 %,主要原因是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派员慰问我市缓外医疗队。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41万元,决算数为129.8万元,完成预算的5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主要原因:严格按有关规定开源节流,压缩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4.15万元,决算数为3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 %,增长幅度平稳。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 市卫计委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