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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份景德镇市城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3日11:17   

    一、监测对象

      景德镇市城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即景德镇市供水公司第四水厂、黄泥头水厂和洋湖水厂等3家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情况。

    二、监测频次

      末梢水每月1次,出厂水每半年1次,监测覆盖率100%

    三、水样的采集和评价标准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采样时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的要求进行。生活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并做好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严格实验室管理和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水质检验项目

      一是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铝、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固体、氨氮、耗氧量);二是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是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大肠埃希氏菌);四是余氯/二氧化氯

      除余氯/二氧化氯为现场监测判定外,其余33项为实验室检验项目。

    五、第一季度监测结果

      2018年521-22日,景德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市城区集中供水进行了常规检测。其中,抽检出厂水3个(第四水厂、黄泥头水厂和洋湖水厂)、末梢水10个(市政府、高新区公安局、瓷都大道1279号工商银行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港逸豪庭6号楼、二十二小、雕塑瓷厂、市疾控中心、昌河医院、地质勘测四队)。

      检测结果:上述13个监测点所检项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附表:5月份景德镇市城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具体数据


附件: 附件 5月份景德镇市城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具体数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