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5日10:20
一、机构介绍:
景德镇市计划生育协会是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力军,是服务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建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景德镇市计生协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组织网络优势和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动员、组织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协助党和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市村(居)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村(居)计划生育专干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村(居)民自治,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反映计划生育群众的诉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努力化解计划生育家庭的意外风险,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抗风险能力,抓好全省计划生育综合保险工作。
(四)实施生育、再生育援助行动,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失独”家庭再生育援助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富有鲜明特色的计划生育群众性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注重在青春期、育龄期群众中普及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的相关科学知识,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在企业和流动人口集聚地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企业和流动人口参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七)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会 长:熊皓
第一副会长:胡士桓
常务副会长:施莉萍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科长:江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和财务及其他机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调查研究,以及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制定;负责与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的协调和联系;负责协调、联系市际、省际、国际及与其他机构的交流和合作;负责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基层工作科 副主任科员:黄华兰。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基层计生协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科学知识;负责指导基层协会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开展计划生育政务、事务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和维权活动。
附件: 景德镇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