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11:10
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 |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
事项属性 | □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 ||
受理单位 | 市卫计委 | 受理方式 | □网上■窗口 |
办理地点 | 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18号 | ||
许可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医药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受理条件 | 符合办理条件即可受理。 | ||
申请材料 | 1、中医医疗广告审核表; 2、申请表(含中医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3、附件、成品样件和其他。 | ||
许可程序 | 中心窗口受理初审(材料合格)→业务科室审核意见(同意)→首席代表审批 | ||
法定许可时限 | 14个工作日 | ||
承诺许可期限 | 1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 | ||
咨询电话 | 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电话:0798-8330671 |